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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業農村部派出3個由司局級干部帶隊的工作組和7個科技小分隊,赴河北、山西、江蘇、安徽、山東、河南、陜西7省,指導各地做好抗旱準備和應對工作,保質保量完成夏收夏播。
要解決這一問題,放松稅收征管并非良策,因為這不僅涉及稅務機關工作人員瀆職問題,也影響社會公平,畢竟各地稅務機關征管力度不一,將影響企業公平競爭,有違全國統一大市場構建。
6月13日9時,國家防總針對廣西、福建啟動防汛四級應急響應,派出兩個工作組分赴廣西、福建協助指導;新增針對河北、內蒙古啟動抗旱四級應急響應,并繼續維持針對河南、山東的抗旱四級應急響應,兩個工作組正在兩省協助指導。
堅持因地制宜、科學抗旱,河庫灌區及時開閘放水,增加流量,采取疏通渠道、維修涵閘等措施,做到遠送多澆、有水可澆;引黃灌區根據抗旱需水情況,及時開閘放水,爭取多引黃河水;平原灌區發揮機電井作用,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機井通電,并組織投入各類排灌機械179.4萬臺,努力增加抗旱播種面積。丘陵崗區利用坑、塘、堰、壩等小型水利工程組織抗旱播種。夏播以來,全省累計抗旱澆水7977.3萬畝次,播種進度與常年相當。
公器私用,將地質調查、礦產開發等權力作為斂財納賄的工具,搞權錢交易,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、項目承攬、礦權審批等方面謀利,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;
經查,陳玉祥喪失理想信念,背棄初心使命,執紀違紀,執法犯法,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,熱衷于吃喝享樂,長期頻繁接受宴請,違規接受旅游、健身等活動安排;無視組織原則,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;違規收受禮品、禮金;違反工作要求,干預和插手司法及執紀執法活動;甘于被“圍獵”,把組織賦予的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,大搞權錢交易,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、項目運營等方面謀利,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。
王一新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、組織紀律、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,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,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、不收手,性質嚴重,影響惡劣,應予嚴肅處理。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等有關規定,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,決定給予王一新開除黨籍處分;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;終止其黑龍江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;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一并移送。